提問1 |
【葉庭峰】
問題1:請問實行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農戶有什么好處? 非常感謝你對我市房地一體工作的關心。 (1)明晰產權,通過宅基地使用權和住房所有權的權籍調查,確認權屬來源,記載登簿,頒發不動產權證書,依法認定農民的合法財產權利。 (2)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化解權屬糾紛。由于各種原因,一些已登記發證或未登記發證的宅基地及住房權屬存在爭議,通過這次房地一體統一確權登記,按不同階段、不同類型,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具結確權登記。糾正錯誤,解決權屬糾紛。 (3)房權信息更加完整準確,房地一體的統一登記,采用數字化處理信息權屬信息和高精度測繪,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權屬信息更加完整準確。 [11-26 10:59:23] |
提問2 |
【烏永虎】
問題2:請問本次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中之前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是否需要全部更換為不動產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恫粍赢a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五條規定,“本實施細則施行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不動產權利未發生變更、轉移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強制要求不動產權利人更換不動產權屬證書”。堅持“不變不換”是不動產登記法律制度的要求,是對原有登記成果的尊重和延續,也是保持工作穩定性和連續性的需要。因此,已分別頒發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遵循“不變不換”原則,原證書仍合法有效。 [11-26 11:15:25] |
提問3 |
【汪鳴一】
問題3:請問辦理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9號)規定,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只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每本10元。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繳納不動產登記費80元(包含第一本證書工本費)。 [11-26 11:20:56] |
提問4 |
【烏永虎】
問題4:請問農村簡易房、臨時性建(構)筑物能不能登記? 農村簡易房、圈舍、農具房、廁所等臨時性建(構)筑物,沒有符合規劃或者建設的相關材料,一般不予登記。 [11-26 11:24:28] |
提問5 |
【烏永虎】
問題5:請問根據國家法規政策,哪些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不予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蹲匀毁Y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84號)規定,對亂占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不得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凡有上述情況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不予登記。 [11-26 11:30:11] |
提問6 |
【汪鳴一】
問題6:請問農民轉讓宅基地后,是否可以再申請宅基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11-26 11:33:21] |
提問7 |
【汪鳴一】
問題7:請問農村宅基地和農房能否繼承? 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農房可以依法繼承。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相分離,宅基地所有權屬于農民集體,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屬于農戶。宅基地使用權人以戶為單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權利。在戶內有成員死亡而農戶存續的情況下,不發生宅基地繼承問題。農戶消亡時,權利主體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權滅失。同時,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因房地無法分離,繼承人繼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權性質的宅基地使用權。 [11-26 11: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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